申办认证须知
2018-06-12 11:46

一、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孟加拉国大使馆可以为孟加拉国有关机构出具并经孟加拉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的、拟送往中国使用的公证书或者商业文书等办理领事认证。根据国际惯例和中国领事实践,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等能在另一国境内被相关部门承认并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印章和签字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

二、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

(一)填写好的认证申请表;

(二)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件和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如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文件认证,还须提交公司法人代表的护照复印件及能证明公司法人代表身份的公司文件;

(四)申请认证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领事官员要求提交的、与认证事项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认证收费标准

民事类认证:2400塔卡(中国公民800塔卡)      

商事类认证:4800塔卡(中国公民1600塔卡)

四、办理认证手续所需时间

常规:第四个工作日取件。

加急:第三个工作日取件,加急费每份2700塔卡。

五、注意事项

(一)认证的文书应真实合法,没有违反中国法律或可能损害中国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二)申请认证的文书在两页以上的,应装订成册,不易被拆换。应采用火漆加封或加盖骑缝章或加盖钢印等,以保证文书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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